一、实验实训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原则
1 、实验实训材料的划分原则
实验实训材料是指经过一次使用,即行消耗或者不能恢复原状态的物资,如属于金属的、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化工原料,化学试剂等都属于材料的范畴。
2 、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原则
低值易耗品是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其单价低于 500 元,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包括低值品和易耗品。
( 1 )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易耗品的用具设备。如价值较低的仪器设备、仪表、工具、量具、示教器具都属于低值品的范畴。
( 2 )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及易损工具,如玻璃,器皿,各种元件,零配件,试验小动物等,都属于易耗品范畴。
二、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购置计划由实验员、实训室、实习工场管理员依据实验、实训、实习计划拟定,教研室核准,系部审批后,交教务处仪器管理中心统一审核采购。
三、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领取,须实行登记、入库、出库手续。
四、实验实训实习用材料的发放和使用应本着够用和节约的原则,并及时填写《实践教学材料、易耗品使用登记表》。
五、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应妥善保管,防锈蚀、霉变和挥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保管按《危险品管理办法》实施。
六、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入时应及时记入《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而消耗的则应及时填写《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表》,期末时将该表登记的内容记入《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应做到帐物相符,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
七、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损坏、丢失的要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充,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八、实验室危险品管理
1 、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专职人员统一管理,建立专门仓库,按照药品性能,分别作好贮藏保管工作,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贮存室外应有明显标示。
2 、危险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和强烈震动,运输过程中禁止肩扛背负。开拆包装时忌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裂,开拆易燃易爆品包装箱时,不可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
3 、危险品及剧毒药品在入库前要入库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在管理收发、领料、废料处理方面必须双人参与,即有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双人参与。
4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实验室通风保持良好,学生实验桌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
5 、危险和剧毒物品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负责交还实验室,并在领用单上注明交还药品数量。
6 、危险品贮存柜、架应使用不燃烧的材料制作,腐蚀品贮存柜、架需耐腐蚀,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放在装有干沙的开口容器内再置于柜内。
7 、实验员严格按照任课教师提供的实验授课计划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严禁擅自开出危险药品和剧毒药品,实验员在工作中应经常检查各种危险试剂贮存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