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03 17:51 点击次数:
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工作(以下简称两项抽查工作)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两项抽查工作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各院校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专业均须推荐专家,每个专业推荐专家不少于3名,且行业企业专家至少1名。
2.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开设专业点数少于等于3个的专业(名单见附件1),除推荐本校专家外,还须从省内外本科院校、职业院校中推荐3-5名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热心事业、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公正廉洁、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3.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过学生技能训练或组织过技能考核,担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不少于2届(新设专业除外)。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且全程参加两项抽查相关工作。
5.优先推荐学校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或合作企业技能大师。
三、推荐办法
1.各院校按通知要求,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2.各院校明确1名管理员负责专家推荐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管理员收集推荐专家个人信息后,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将推荐汇总表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核。推荐汇总表可登陆“湖南省职业院校质量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76.27.10:7701/),选择“专业技能抽查”,进入“基础采集-专家信息维护”栏目下载。
3.各院校请于4月10日前,安排管理员将推荐汇总表导入湖南省职业院校质量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文件发送至省教科院职成所高职室,联系邮箱:zcs807@163.com。
四、推荐要求
1.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组织发动广大教师和合作企业专家积极参加两项抽查工作。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择优遴选,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确保专家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各院校要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可在管理平台中下载)专业目录规范填写推荐专家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3.同一专家可推荐担任多个专业两项抽查工作的评审专家,但必须是专家从事或熟识的专业领域。同一专家多次推荐时,每次推荐均要单独填写一条推荐信息。
五、联系方式
省教科院职成所:阚 柯,0731-84402943;
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4937。
附件:1.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点(少于3个专业点)情况汇总表
2.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样表)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