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控机构的设置
教学监控是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而教学过程又是有关教学的个人行为、群体行为和管理行为的综合实践。因此,教学监控的主体应是教学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监控机构,如:教务处、督评办等。
我院教学过程监控机构由院(教务处、督评办等)、系(部)、教研室(实验实训室)三级监控主体构成,以系(部)监控为主,逐级负责,分工协作。
二、监控依据
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是由各个教学环节组成的,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必须遵循教学规律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过程监控的本意就在于对照标准要求,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以便采取措施改进教学工作。在对教学过程监控时,学院现行的各种教学条例、制度和规定及《教学工作规范》是主要的监控依据。
三、监控体系的构建
学院的教学工作是—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内外影响因素众多,教学目标一经确定,教学过程就成为实现系统功能的制约因素。对涉及面广、矛盾复杂的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即在教学全过程中,选择一些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影响较大的教学阶段和教学环节作为监控面。我院教学监控面主要有四个:①教学计划;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③毕业设计(论文);④考试考查等。根据各个监控面的内涵,设计监控点,对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实训室)规定监控职责和措施,使监控体系达到合理有效、便于操作的目的和要求。
四、监控闭环的形成
教学过程监控是一种状态监控,其作用在于通过信息反馈调节教学工作。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处理应按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系(部)、督评办——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走向,采取自下而上、分流归口、各司其职、分级处理,重大问题一步到位的办法。对存在于教学单位,经其努力可以改进而又非改不可的问题,由教务处负责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意见。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并将改进情况报送教务处,必要时教务处应派人复查。
五、监控制度的制定
从整体看,教学过程监控体系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贯穿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调整;二是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或评价。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监控体系对教学质量的监督保证作用,将监控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实施如下监控制度:
1、日常教学巡视制。由教务处、督评办、学生处和各系(部)对全院日常教学秩序进行每日巡视监控。
2、定期监控报告制。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学期初(教师报到日开学后第一周)教学准备和课堂教学情况;期中综合教学检查;期末考试考查工作;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由教学单位以书面形式简明扼要地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及时通报。
3、教学工作评估制。包括系级教学评估、优秀课程评估、优秀教师评选和优秀教研室(实验室)评选等。由教务处主持完成上述评估工作。
3、监控责任制。按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对各级监控主体该做而未做或未做好而对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教务部门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判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属于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问题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处理。
5、监控优秀奖励制。对教学过程监控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教学单位,由院设立奖项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六、监控职责划分
监控方面 | 监控点 | 监控依据 | 教学过程监控职责划分 | ||
院 | 系(部) | 教研室(实验室) | |||
教学计划 | 计划执行 | 教学计划、校历表、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教学进程表 | 1、教务处在开学第一周,深入课堂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课表情况; 2、教务处于期中按校历表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时间,抽查已结束课程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3、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教务处、督评办全面审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平衡表,并质询计划异动情况。 | 1、开学前半周检查各教研室的教学准备情况; | 1、开课前收交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 |
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 教学态度水平方法内容教书育人及教学秩序和条件 | 《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表 | 1、院、教务处负责人及督评办成员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课堂和实验室听课;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务处及督评办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2、教务处和督评办每学期有计划地组织一次对教学工作的调查,调查面一般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 3、教务处每学期统计一次实验、实习开出率; 4、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后勤处对全院教室的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处理。 | 1、系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教案抽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5份; 3、作业抽查每月不少于2个班; 4、对实验、实习报告和课程设计的抽查,每月不少于2个班; 6、采用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直接交淡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对策; 7、学生辅导员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保证教学秩序良好; 8、每学期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1、每月教研室(实验室)教研活动,检查教学进度及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2、组织课堂听课和讲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3次; 3、组织课程教学小结的交流;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
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 课题选择师资配备教师指导答辩工作学生表现设计(论文)成果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定、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 1、教务处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周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 2、中期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指导工作; 3、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每月一轮的常规抽查; 4、答辩期间检查各单位答辩工作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并抽查学生文本和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参与部分学生的毕业答辩。 | 1、本单位专家指导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周对指导教师的申报课题进行审定;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小组每月1~2次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4、毕业答辩前进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5、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提出的学生毕业没计(论文)答辩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审定; 6、检查文本归档情况和指导教师的工作小结。 | 1、预审指导教师的课题申报; 2、初审任务书(指导书); 3、每周检查指导教师分阶段布置任务的进展情况; 4、答辩前对指导教师评阅学生文本情况予以了解和督查; |
考试考查 | 考场环境试卷质量考纪考风成绩分布 | 关于考试(含补考)命题的若干规定、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 | 1、对期末考试和较大规模的统考组织巡视; 2、对试卷制作质量和保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3、每学期对全校考试成绩的分布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处理好异常情况。 | 1、巡视和检查本单位考场,及时处理非正常情况; 2、审定较大规模的统考试题; 3、检查教研室对该项工作的监控情况。 | 1、审定试题和考试方式; 2、检查统考阅卷过程和课程考试成绩的形成过程; 3、评估课程考试成绩分布,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