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考核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考核范围应包括课程教学的全部内容,注重考核学生对“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创新发挥余地。努力创造条件,推行教、考分离。
二、考试命题必须严肃认真、慎重对待,坚持质量标准,各教研室在命题前,应认真讨论、研究,编制科学、合理的命题计划表。命题计划表要列出本课程要求的教学内容,确定各部分知识、能力测量内容占全部考试内容的比例、分值,所采用的题型、题量分配比例,以及题目的预测难度、区分度和考试的期望值等。
三、试卷中试题覆盖面要广、题型要优化、结构要科学、题量要恰当、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怪题,力求使试题具有良好的区分度。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的﹕中等的﹕较难的)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四、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专业课程考试中其应用性题型应不低于30%。
五、试卷中的各个题目要相互独立,一个题目不要给另一个题目的解答以提示,对某个问题的回答不要以另一个题目的正确回答为前提。
六、为一次考试准备的2套试卷(即A、B卷),其难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多套试卷试题的重复性不超过20%。
七、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笔试)一般为90~120分钟,命题时可根据有关课程的教学要求与教材内容来确定相应的题量。
八、命题时,每份试卷必须提供其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
九、补考试卷的命题、评分标准及考试要求应与期末考试相同,命题的难易程度和份量要相当,不能降低补考命题的要求、试题质量及评分标准。
十、凡已建立和采用试题(卷)库的课程,每次考试须从中抽(组)取3套等效的试卷。
十一、对尚未建立和采用试题(卷)库的课程,每次考试应由教研室采用统一印制的试卷模板,于考试前4周拟定2套水平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系(部)主任审核后,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并附电子文档。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