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7-08-30 10:44 点击次数:
湘教通〔2016〕540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185号)要求,我厅开展了2016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一)毕业设计成果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从123369名2016届三年制、五年制高职毕业生中抽取了3693名(其中三年制学生3069名,五年制学生624名),对其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价。3693名学生分属65所高职院校,共涉及16个专业大类,85个专业。其中,达到合格标准(60分)的三年制学生有2522人,总体合格率为81.2%;达到合格标准的五年制学生有464人,总体合格率为74.4%。
三年制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合格率100%的有5所,占7.8%;合格率90%-99.9%的有26所,占40.6%;80%-89.9%的有12所,占18.8%;70%-79.9%的有9所,占14.1%;60%-69.9%的有4所,占6.3%;60%以下的有8所,占12.5%。
(二)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情况
本次抽查对65所高职院校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其中90分及以上的有9所,占13.8%;80-89.9分的有52所,占80%;70-79.9分的有4所,占6.2%。
二、各院校抽查情况
我厅公布各校三年制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抽查合格率和毕业设计工作评价得分(附件1),并按照三年制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合格率、学校毕业设计工作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各学校总成绩。各校毕业设计成果分专业(含五年制)抽查情况分校分送(附件2)。
各校应根据抽查情况,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将学生毕业设计纳入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毕业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结果
2、2016年毕业设计抽查情况通知单(分校分送)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