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作出以下安排,请根据相关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一、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系部主任把关审定,签字后方可提交到教务处;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审批流程
(一)教务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向各系部下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通知。
(二)各系部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并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系部组织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及审定会议,具体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各专业负责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编制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各系部组织研讨,修改方案。
(四)各系部组织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各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五)各系部主任审核培养方案,并给出审核意见,由系主任审定签字后向教务处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标准为《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评分细则》(见附件)。
(七)报学院党组织会议审定。
(八)上报备案以及信息网络公开。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含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大类、学制、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要求、职业面向、专业课程体系、教学进程表、实施保障等内容。具体修订标准可以参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评分细则》(见附件)。
四、时间要求
(一)培养方案制定及最终审核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0年6月10日。
(二)培养方案网上制定及审核时间分两个批次:
1.人文科技系、政治理论课部、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对全院范围内开设的人文素质课程教学计划进行修订: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7日;
2.各系部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年4月18日-2020年6月10日。
(三)各系部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培养方案制定相关事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教务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