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毕业设计工作实际,现将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对象
1、201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
2、2013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时间安排
时 段 | 主要内容 |
2017年11月 | 各系部发布本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具体方案 |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 | 毕业设计工作组织、实施、中期检查、答辩、成果展示及总结 |
2018年6月 | 毕业设计工作相关资料全部上网 |
2018年7月 | 省厅抽查 |
三、工作要求
1、按专业毕业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省厅毕业设计工作要求,各系部因地因时制宜安排三年制(2015级)及五年制(2013级)毕业设计工作。
3、毕业设计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单独考核,各系部教学干事按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者,顺延至下一届延期毕业。
4、毕业设计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组织领导团队、时间、选题、任务分解、指导教师安排及指导要求、答辩及要求、评价考核、工作经费预算等。并于11月底报教务处备案。
5、毕业设计工作根据具体方案实行,并根据抽查指标指导学生将相关资料传至网上,系部毕业设计团队不定期进行查阅并督促。有产品或设计成果的,系部参照省厅设计成果标准实施,并将优秀成果或作品报教务处。
6、2018年6月中旬全院就毕业设计工作按省厅抽查标准要求进行校内层面的网上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接受省厅抽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