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0〕11号
关于2020年教师下企业锻炼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技能和“双师”素质。现将2020年寒暑期教师下企业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的暑假、寒假。以暑假培训为主,集中进行申报和审批。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下企业实践锻炼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每次不少于1个月。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范围与要求
(一)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范围
1.近三年学院新进的专业教师;
2.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3.近五年没有下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
从企业引进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调入或外聘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安排锻炼。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人员安排及要求
1.2020年寒暑期全院拟安排45名左右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各系部根据《2020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锻炼名额分配表》(附件2)上报教师下企业锻炼名单,并填写《2020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锻炼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汇总表电子档在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993607858@qq.com。特殊情况需增加人数要加以说明。确定名单后,各系部下企业锻炼人员提交《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4),无实质性实践内容的申请不予审批。
2. 教师下企业锻炼期间与企业签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协议书》(附件5)。在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须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6),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锻炼总结报告,由接受实践锻炼单位对教师在锻炼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所在系部对照规定要求提出考核意见,学校审定后存入其本人业务档案。要接受教务处、人事处联合进行的督查、考核和鉴定。对流于形式、没有达到下企业实践锻炼效果的教师,将不予认定其下企业实践锻炼经历。
3. 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按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并根据参加实践锻炼的不同情形,学校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或工作补贴,具体标准为:教师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予补贴。根据《怀化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怀财行【2014】125号)规定给予补助,所需费用在教师下企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其他要求
各系部对所申报下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其他要求请参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1)。
联系人:罗小波,手机:13574577711(短号:66711)
附件:
1.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2.2020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锻炼名额分配表
3.2020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锻炼汇总表
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5.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协议书
6.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