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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

www.hhvtc.com.cn发表时间:2017-08-28

(一)总则

本章程根据第三次全教会精神、三个面向、全面实话素质教育以及教育部关于高职高专专业建议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以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合作人才为宗旨。

(二)职责

1.根据社会人才市场现状与未来发展对本专业大类人才的有效需求,负责本专业大类人才规格调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进行专业岗位职责任务的分析、归档工作。确定毕业生明确而又具体的知识、素质结构。提出并审定专业建设方向、建设思路。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明确而又具体的毕业生质量标准。

2.参与新专业的开发、论证及指导工作。参与制定本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3.参与制定本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优化、调整。

4.确定本专业课程建设规划,负责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和审核工作。

5.参与制定和审查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路与实施方案。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与信息。

6.聘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担任各专业兼职教师,对各专业的学生进行企业文化、职业素质、就业形势分析、应聘技巧等方面的专业教育。

7.向学院师生反映行业用工信息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状况。给学生进行“四新”技术讲座。

8.参与负责本专业新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调研、规划、论证。参与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及提出原有实验室的改造计划。

9.负责组织本专业大型实验设备的维修、改造。

1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本专业建设如专业基本条件、专业教学状况、专业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写出书面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成员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本章程规则,自觉履行职责。

3.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及企业对人才拭目以待需求情况,是具有丰富初中经验的现场技术和管理专家。

4.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学骨干。

(四)机构

1.专业建设指导和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人员数,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任期二年。

系主任委员                                   ——主任

现场专家                                     ——副主任

专业负责人                                   ——秘书

现场技术和管理专业及本院教学骨干             ——委员

2. 全院按专业大类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在各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五)活动章程

1.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上的会议,每年9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交教科研处存档。中间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定期检查,次年9月由教学副院长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作书面总结。

2.遇专业建设重大问题,由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建议可随时召开会议。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可根据情况和需要动态调整。

4.本章程解释权在教科研处。

5.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