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www.hhvtc.com.cn发表时间:2017-08-28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系(部)的教学管理职能,特制定本条例。

(一)系(部)组织

1.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系(部)是学校教学行政的基层组织,接受院长和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的领导。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所属教研室、实验室、实习基地等部门的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各系(部)还具有管理有关专业学生工作和系(部)办科研所(室)的功能和职责。

2.系(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主任负责系(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别负责教学管理、科研与实验室、学生工作。各系(部)应聘任工作能力较强并较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教学秘书,协助做好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系(部)基本任务

系(部)主任、副主任在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领导下,在系(部)党支部的保证和监督下,领导和主持全系(部)的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实验室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对外代表系(部),对内负责行政工作。

1.组织系(部)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全系(部)人员的政治觉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精心组织安排并管好各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要树立良好的教风,做到教书与育人统一。

3.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文件,实施专业、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学档案建档、归档工作。

4.及时下达教务处配课计划。组织各教研室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任课教师,经系(部)审定后上报。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工作量统计工作。

5.督促本系(部)各教研室,按时完成各专业考试(考查)试题审核、试卷打字、上报、考试(考查)成绩汇总、统计、上报、分析和成绩单寄发等工作。

6.组织系(部)开展教学法研究工作。

7.负责系(部)教师的培养提高和考核工作,进行教师出勤统计和工作量计算,并及时上报。

8.领导系(部)所属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做好本系学生出勤统计工作。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及时做好教育、帮助和处理。

10.搞好系(部)自身建设和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系(部)工作要求

l.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系(部)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政治思想工作和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工、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2.教学、科研工作是系(部)的部任务。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切实保证教学第一线主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分配并及时督促检查教师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树立严谨的教风、学风,要求教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改进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

3.应严格教学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搞好课程建设。要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教学;要努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培养;要认真抓好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做好各课程的教学总结;要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找出差距,及时改进。

4.应有计划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教学的研究活动。组织听课、试讲,积极进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每学期应有教研活动计划,并作好记录。

5.组织对教学、科研、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就其使用、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每年度必须对全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实训基地管理工作、教书育人工作进行量、质、能、绩的全面考核,并应以评语、评分方式进行评估。

6.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有关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组织制订和实施各专业的实训室建设规划,并定期检查;审核实训室建设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实践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7.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本系(部)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规划或意见,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系(部)务会议,协调和检查各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教师意见;在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前,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向系(部)大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