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www.hhvtc.com.cn发表时间:2017-08-28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教师积极到企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切实加强“双师”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任务

教师到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参加实践锻炼的目的与任务是:

1、获得实践经验,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根据教学需要,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如专业调研、技术开发、课程开发与建设、编写实训教材、开拓实训基地等工作。

2、了解和掌握自己所从事专业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以利于教学更贴近社会实际的要求。

3、向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学习,提高科研开发、技术革新的能力。

4、加强学院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为“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建立桥梁和纽带。

二、范围与时间

1、优先安排无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和经学校批准的相关人员。从企业引进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调入或外聘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安排锻炼。

2、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工作期限至少一年,实践锻炼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每次不少于1个月,每3年至少要下企业顶岗实践锻炼一次。

三、形式与管理

(一)教师下企业生产实践锻炼的方式

1、每学年的暑假、寒假进行1月及以上的企业生产实践锻炼。

2、脱产3-5月的企业生产实践锻炼。

3、教师通过课题研究、产品研发、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等方式参加实践锻炼,在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基础上,经所在系部核实的,可视作参加实践锻炼。但此期间下企业时间累计须达到30天以上。

4、由教师所在专业系部(或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行业)生产第一线进行实践锻炼。

(二)管理办法

1、系部要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情况,每学年制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实践锻炼。不得临时安排,更不得因教学工作量不足而临时安排挂职锻炼任务来凑数。时间主要集中于寒暑假。接受实践锻炼的单位原则上应是本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或产学合作基地),安排对口的岗位进行挂职锻炼,教师本人联系的,需经所在系部同意。

2、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

利用寒暑假进行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所在系部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脱产进行实践锻炼的,需同时提交《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协议书》,经所在系部同意,上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因需改变实践锻炼计划、单位、时间的,必须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改。

教师所在系部应与接受单位三方应就实践锻炼的要求、内容等签订有关协议,并将有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3、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由接受实践锻炼的单位和所在系部进行双重管理,系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四、考核与待遇

(一)下企业生产实践锻炼的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挂钩,对于没有按照计划完成下企业生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下企业生产实践锻炼的考核由人事处协同教务处及有关部门进行,学院将定期安排有关人员,到企业对教师锻炼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抽取4—6名教师向全体教师展示生产实践结果。

(三)对参加生产实践锻炼的教师,经考核,与事实不符者、违反顶岗实习所在单位规章制度、表现不好、经考核不合格的、未能提交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的、或利用业务实践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再次参加业务实践。

(四)在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须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并进行自我总结,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锻炼总结报告,由接受实践锻炼单位对教师在锻炼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所在系部对照规定要求提出考核意见,学校审定后存入其本人业务档案。

(五)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按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并根据参加实践锻炼的不同情形,学校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或工作补贴,具体标准为:

1、教师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予补贴。在市内参加企业生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学校按实际天数每天给予15元交通及生活补贴。在市外实践锻炼的教师,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按实际天数每天给予住宿费及生活补贴共计20元包干。

2、教师脱产参加生产实践锻炼,下企业期间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享受同级行管人员的岗位津贴。

五、其 他

公共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经批准,也可以利用假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一线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其待遇参照专业教师执行。

六、本办法由院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