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配课、排课、调课的有关规定

www.hhvtc.com.cn发表时间:2017-08-28

配课、排课是实施教学计划的重要步骤。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对配课、排课以及相关教学异动作如下规定:

 一、配课

1、教务处在每学期第15周前,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院的总体安排,并经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讨论汇总后,合理编制下一学期的教学进程和校历。“教学进程表”一经审定,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

2、确定下学期“教学进程表”后,教务处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连同“教学进程表”一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系(部),由各系(部)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师任教条件进行配课。各系(部)应把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授、副教授、讲师配备到教学第一线担任主讲。

3、教学任务分配的一般原则: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由该专业所在系承担;通识课(公共基础课)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承担外,其余均由基础课部承担;全院性选修课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分配到相关的各系(部)承担。有关教学任务分配中的一些问题,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对于明确分配到各系(部)的教学任务,由各系(部)负责落实。

4、各系(部)应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开设的上一学期第17周前,落实好教学任务,制定本系(部)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各系(部)配课计划。对于不符合授课资格或不符合教师教学工作量规定要求的,由教务处负责通知各系(部),由各系(部)及时进行调整。

 二、排课

1、课程表的编制和管理是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的一周前排定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分送各系(部)和学院各有关部门。

2、排课的基本原则:按照教学规律和课程性质,以及学生的学习负担、教室容纳量、实验室条件等情况统筹安排,每天按六节正课排课。

3、课表排定后,开学两周内不得随意变动。属于下列情况者允许在两周后调整课表:任课教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需调换教师,而调换后教师上课时间发生矛盾等。

4、为了保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课表运行期间,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随意调课、停课、代课。属于下列情况者允许临时调课;

(1)经医生证明,教师因病暂时不能上课的;

(2)教师因特殊事由请假的;

(3)教师因工作需要出差的;

(4)学院统一安排学生有重大集体活动等。

三、调课

1、凡调课、停课一次(两节课)者,须由教师本人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至少提前一天,经所在教研室和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由系部安排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凡因故连续停课、调课2次(4节课)以上者,由教师本人书面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安排执行。

2、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中断教学者,须由各系(部)及时负责落实接任教师并报教务处审批。

3、课表下达后,原则上不能调整课程的教学时数。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减课时,由课程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4、不按手续任意调课、私自调课或随意增删课时者,作教学事故处理。

四、代课

1、教师因请假等事由,可以由系(部)统筹安排教师进行临时性代课,报教务处备案。代课教师须具备相关资质。

2、教师因公出差、因病请假等事由需课程变动6节次以上者,为了维持班级正常教学秩序,课程所在的系(部)须安排相关教师代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3、教师因故请长假,课程所在系(部)要及时性安排有相关资质的教师进行代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4、不经系(部)主任同意,任何教师不准私自代课,一经发现,作教学事故处理。

五、换课

这里的换课指该学期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调换为其它课程(不包括在该学期教学计划中)。为保持教学的规范和严肃性,原则上学期教学计划定下来后,不得随意中途变更,不能中途换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换课者,须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长签署意见,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停课

1、任何教学单位不得私自批准停课;

2、教学班级凡因特殊事由需停课2节次者,须由系(部)或组织该教学班级活动的职能处室提前一天申请,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3、教学班级凡因公益性活动需停课半天以上者,须由组织该活动的职能处室或系(部)提前一天申请,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4、全校性停课半天以上者由院长办公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