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1. 教学维持费
用于保证与维持基本教学运行的费用。
(1)教学设备仪器维修费
(2)实验费
(3)实习费
(4)实践性教学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5)教学工具购置费(含粉笔、教案纸及一般教具等)
(6)公用教学设备维修费
(7)体育维持费
2.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专项设立)
3. 图书资料购置费(专项设立)
4. 教学差旅费(系部教学管理费中列支)
5. 教学改革经费(专项)
6. 课时补贴费(含毕业论文指导费等,专项)
7. 教参购置费(教材费列支)
8. 教师业务培训费
二、管理办法
1. 预算:由系部年终提出申请,教务处汇总审核,上报院规财处,由规财处根据学院收支情况作出实际年度预算,再由教务处根据学院预算作出分配计划,由各教学系部掌握使用。
2. 使用:经费包干,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1)教学维持费:根据教学进程,由各系部按学期分月做好用款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后,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2)上述所列教学经费共7项凡已作为专项预算的经费,第2、3、5、7项由教务处统一掌握,按项目管理的原则使用;第4、6项由财务核算至各系部掌握使用。
(3)教师业务培训费,指教师短期的专项业务进修学习等支出,由教务处按专业及师资建设任务等实际情况分配至系部掌握使用。
(4)凡采购大宗设备、材料、教材等,按学院有关公开招标采购办法进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实践性教学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申报,系部审核,由仪器设备管理部统一组织采购、验收,完善入库出库手续。
报帐:由教务处分配的教学维持费、教师业务培训费等计入各系部帐目,但凡教学维持费须经教材仪器管理部签字方可报帐;教师业务培训须有培训计划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