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科研强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提高学院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保证学院教研教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建立教研教改工作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制定学院院级教研教改立项工作规定:
一、项目类别
院内教研教改立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立项指标数及经费额度
1、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1万元。
2、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0.3万元。
3、一般项目:每项不超过0.1万元。
立项指标数根据项目申报评审及经费预算情况核定。重大项目经费由学院科研事业费解决,其他项目经费由学院教学改革专项经费解决。
三、成果要求
1、重大项目
成果必须完成鉴定,必须是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在国家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获政府部门奖。
2、重点项目
成果在国家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一般项目
须在省级刊物(包括本院学报正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完成时间
自立项批准下文之日起,重大项目的完成期限为3周年;重点项目的完成期限为2周年;一般项目的完成期限为一年。立项后到了完成期限没有结题者,除了不得申报新项目外,高职教育研究室还有权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撤消或中止该项目。
五、经费使用
课题经费须专款专用,用于材料打印、调研、学术会议、出版专著或发表论文等,不得购置仪器设备或作其他开支。由项目(课题)主持人掌握使用。所有项目未结题之前使用经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50%。其余经费待达到成果标准结题后一并报账。
六、中期检查
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在研究期间的年底须按要求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高职教育研究室届时组织检查。对于拒交项目检查表者,高职教育研究室可撤消或中止其项目。
七、申报立项程序
1.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立项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由主管院长和院长确认。
2.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制,具体操作如下:
学院高职教育研究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指南和选题要求,有针对性地设定当年重大课题的立项范围,并公布于众;
学院教职工不分职称、学历高低,凡有意竟标者均可申报。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申请书》,并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高职教育研究室;
学院委托高职教育研究室组织重大项目评审组(成员由院学术委员中聘请),成员7至9人,负责对所报重大项目有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评分标准另附),并投票决定该项目是否有资格参与答辩。
高职教育研究室在评审组评审有关材料得出初步结果后组织答辩会。通过初步评审者须进行立项答辩,最后由评审组投票决定该项目是否立项。赞成票超过半数者视为通过。
八、有关事项
1.申报院内立项的项目可在当年同时申报省级项目。
2.若同一项目在院内立项后又获省级立项者,凡是院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则靠高不靠低,取消院内立项及所下达经费;凡属院内重大项目者,则保留院内立项及其下达经费,视为配套经费。
(1)立项者所取得的成果奖励依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2)重大项目若当年无合乎条件者,宁缺勿滥。
(3)项目一经批准立项,不得换题。
(4)各单位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室。